包装:纸箱,塑料桶装:桶/5L净液。每箱4桶装/20L.保质期:180天
操作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
2、防止吸入蒸汽和烟雾。
3、切勿靠近火源。严禁烟火,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积聚。
4、使用本品操作时注意手防护:戴防毒物渗透手套。
安全储存注意事项: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2、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3、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4、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SCRC CSDS110-80-5 乙二醇乙醚
上海美墅化学品有限公司CSDS
乙二醇单乙醚
编制日期:1/28/2019 12:00:00 AM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中文名:乙二醇单乙醚
英文名:Ethylene glycol ethyl ether
中文别名: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一乙醚;2-乙氧基乙醇;2-羟基乙醚;乙基乙二醇;乙基溶纤剂;赛罗沙夫 英文别名:Ethylene glycol ethyl ether;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2-Ethoxyethanol;Ethyl glycol;Ethyl cellosolve;Cellosolve
推荐用途:实验室用化验、试验及科学实验。
限制用途:不可作为药品、食品、家庭或其它用途
生产商:上海美墅化学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真陈路1085号1301室
邮编:200444
应急电话:86-021-66162608
电子邮件地址:2355802388@qq.com
公司网址:http://www.ce-r.cn
安全技术说明书编码:SCRC CSDS110-80-5 乙二醇乙醚
2. 危险性概述
2.1 紧急情况概述: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有害。接触皮肤可能有害。造成眼刺激。吸入会中毒。可能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过量接触 需采取特殊急救措施和进行医疗随访。火灾时:使用二氧化碳、沙粒、灭火粉末灭火。如必要的话,戴自给式呼吸器去救火。
2.2 GHS危险性分类:易燃液体(类别3)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急性毒性(经皮)(类别5)眼睛刺激(类别 2B)生殖毒性(类别1B)
2.3 GHS标记要素,包括预防性的陈述: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有害。接触皮肤可能有害。造成眼刺激。吸入会中毒。可能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
【预防措施】:在使用前获取特别指示。在读懂所有安全防范措施之前切勿操作。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密
闭。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 烟雾/蒸气/喷雾。操作后彻底清洁皮肤。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 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如果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除去∕脱掉所有沾污的衣物。用水清洗皮肤∕淋浴。如果吸入:将受害人移至空气新鲜处并保 持呼吸舒适的姿势休息。如与眼睛接触。用水缓慢温和地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然后继续冲洗。呼救解 毒中心或医生。具体处置(见本标签上提供的急救指导)。漱口。如仍觉眼睛刺激:求医/就诊。在发生火灾时:用干砂。干粉或抗溶性泡沫扑 灭。
【安全存储】: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保持低温。存放于通风良好处。存放处须加锁。≤37℃贮存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2.4 物理化学危险性信息:易燃液体和蒸气。
2.5 健康危害:吞咽有害。接触皮肤可能有害。造成眼刺激。吸入会中毒。可能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
2.6 环境危害:不适用
2.7 其他危害物:无资料
3. 成分/组成信息
次要成分:
4. 急救措施
4.1 必要的急救措施描述:
吸入: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请教医生。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和鞋。用肥皂和大量的水冲洗。立即将患者送往医院。请教医生。 眼睛接触:用大量水彻底冲洗并请教医生。
食入:切勿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用水漱口。请教医生。
4.2 主要症状和影响,急性和迟发效应:过度接触产生的急性症状包括:麻醉,可能发生对肝的伤害。可能发生对肾的伤害。
4.3 及时的医疗处理和特殊治疗的说明和提示:无资料
5. 消防措施
5.1 特别危险性描述:无资料
5.2 灭火方法或灭火剂:火灾时:使用二氧化碳、沙粒、灭火粉末灭火。
5.3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如必要的话,戴自给式呼吸器去救火。
6. 泄露应急措施
6.1 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戴呼吸罩。避免吸入蒸气、烟雾或气体。保证充分的通风。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6.2 环境保护措施:如能确保安全,可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不要让产品进入下水道,一定要避免排放到周围环境中。
6.3 泄露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围堵溢出,用防电真空清洁器或湿刷子将溢出物收集起来,并放置到容器中去,根据 当地规定处理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 安全处置注意事项: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防止吸入蒸汽和烟雾。切勿靠近火源。-严禁烟火。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积聚。
7.2 安全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 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7.3 不兼容性:参见第10部分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8.1 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 MAC(mg/m3):-
PC-STEL(mg/m3):36
TLV-TWA(mg/m3):5ppm[皮] PC-TWA(mg/m3):18
TLV-C(mg/m3):无资料TLV=STEL(mg/m3):无资料
8.2 检测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8.3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8.4 暴露控制:
呼吸系统防护:如危险性评测显示需要使用空气净化的防毒面具,请使用全面罩式多功能防毒面具或防毒面具筒作为工程控制的候补。如果防 毒面具是保护的唯一方式,则使用全面罩式送风防毒面具。呼吸器使用经过测试并通过政府标准的呼吸器和零件。
手防护:戴防毒物渗透手套。
眼睛防护:面罩與安全眼鏡请使用经官方标准检测与批准的设备防护眼部。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穿防静电阻燃防护服。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9. 理化特性
10.1 稳定性:稳定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2 危险反应:无资料
10.3 应避免的条件:热,火焰和火花
10.4 不相容物质:强氧化剂、酸类、碱类。
10.5 危险的分解产物:无资料
11. 毒理学信息
11.1 急性毒性:半数致死剂量(LD50)经口-大鼠-2,125mg/kg备注:行为的:嗜睡(全面活力抑制)。呼吸失调半数致死剂量(LD50)经口-豚鼠- 1,400mg/kg备注:行为的:全身麻醉剂。胃肠的:其他变化肾脏、输尿管、膀胱:其他改变。半数致死浓度(LC50)吸入-大鼠-7h-2000ppm半数致 死浓度(LC50)吸入-大鼠-8h-7.36mg/l半数致死剂量(LD50)经皮-兔子-3,300mg/kg
11.2 皮肤刺激或腐蚀:皮肤-兔子-开放刺激测试
11.3 眼睛刺激和腐蚀:眼睛-兔子-轻度的眼睛刺激-24h
11.4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11.5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11.6 致癌性:IARC:此产品中没有大于或等于0.1%含量的组分被IARC鉴别为可能的或肯定的人类致癌物。
11.7 生殖毒性:大鼠孕后10-12天经口给予最低中毒剂量(TDL0)600mg/kg,致肌肉骨骼系统、心血管系统发育畸形。大鼠孕后7-16天皮肤染毒 最低中毒剂量(TDL0)50gm/kg,致中枢神经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发育畸形。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600mg/kg(孕10~12天),致胚胎毒性 (如胚胎发育迟缓),致骨骼肌肉发育异常,心血管(循环)系统发育异常。小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25g/kg(25天,雄性),影响睾丸、附 睾和输精管。
11.8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无资料
11.9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11.10 吸入危险:无资料
11.11 潜在的健康危险:
吸入:吸入会中毒。引起呼吸道刺激。摄入:误吞会中毒。
皮肤:如果被皮肤吸收会有毒性造成皮肤刺激。眼睛:造成严重眼刺激。
12. 生态学信息
12.1 生态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10000mg/l/96h(鱼)
12.2 持久性和降解性:生物降解性:土壤半衰期-高(小时):672;土壤半衰期-低(小时):168空气半衰期-高(小时):53.5;空气半衰期-低
(小时):5.35地表水半衰期-高(小时):672;地表水半衰期-低(小时):168地下水半衰期-高(小时):1344;地下水半衰期-低(小时):336水相 生物降解-好氧-高(小时):672;水相生物降解-好氧-低(小时):168水相生物降解-厌氧-高(小时):2688;水相生物降解-厌氧-低(小时):672 水相生物降解-二次沉降处理-高(小时):85%;水相生物降解-二次
12.3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12.4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12.5 其它不良影响:无资料
13. 废弃处置
13.1 残余废弃物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13.2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按未用产品处置
13.3 废弃处置注意事项:处置前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14. 运输信息
14.1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1171
14.2 联合国运输名称: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14.3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3
14.4 包装组:Ⅲ
14.5 包装方法:无资料
14.6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14.7 运输注意事项:无资料
15.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名录》(2015版):未列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未列入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国家标准(GB 30000.2~30000.29) 若适用,该化学品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16. 其他信息
编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
附加说明: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C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国家标准(GB 30000.2~30000.29)自行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编制部门:上海美墅化学品有限公司——质量检验与管理中心 修改说明:每5年修订一次或有国家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时
免责说明:上述信息视为正确,但不包含所有的信息,仅作为指引使用。本文件中的信息是基于我们目前所知,就正确的安全提示来说适用于 本品。该信息不代表对此产品性质的保证。本C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使用该产品的有关人员提供对该产品的安全预防资料。获取CSDS 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本CSDS的适用性作出独立的判断,对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SDS所导致的伤害本公司将不负任 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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